关于2013年春节前后
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 湘一师党字〔2013〕12号 )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文明、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根据中纪委和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春节前后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着力营造清廉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从教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1.严禁以部门或个人名义违反规定接收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2.大兴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之风,坚决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减少、简化茶话会、联欢会等总结表彰庆祝活动;
3.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以拜年等名义搞相互走访、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
5.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6.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
7.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
8.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驾公车;
9.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10.认真解决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学校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