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贯彻落实学校2013年党风廉政和
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相关责任部门的决定
( 湘一师党字〔2013〕22号 )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为确保我校2013年党风廉政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校党委决定,将全年的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如下,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保障各项重大部署落实到位
1.严守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相反的言论或采取相违背的行动。(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
2.加强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采取阳奉阴违的行动。(纪委监察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二、大力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加强对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和曝光违反规定和禁令的典型案件,坚决纠正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
4.积极配合上级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民主评议。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民主评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形成以党风建设促进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部)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层层落实
5.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专题研究和整体部署。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协同机制。(纪委监察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6.签订责任状并加强分解责任的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加强领导班子一把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落实。(纪委监察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采取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及年终副处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完善副科以上干部和专职辅导员廉政践诺考核机制,注重在检查考核中强化责任的追究;考核内容和结果定期反馈和公布。(纪委监察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廉洁意识
8.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节前廉政谈话提醒、廉政风险告知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监察处)
9.召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校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监察处、党政办)
10.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着力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以忠诚敬业、廉洁从政为基本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以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为基本要求,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以全员育人、廉洁从业为基本要求,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以诚信守法、廉洁修学为基本要求,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纪委监察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人员和环节的监督与检查
11.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议事有规矩、行事有程序。建立权力运行的公开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制订完善的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各项制度分解风险漏洞,采取防范措施。(纪委监察处、党政办、组织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12.健全制度执行的督办机制。今年为学校制度执行督查年,在全校大兴办事讲制度、讲程序之风,杜绝制度短缺、程序短路现象发生。学校将实时跟踪和督促检查学校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违规情况将督促整改纠正。(纪委监察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13.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基建(修缮)、物资(设备)采购和质量保障、招生考试和科研经费的使用等事项的监督,让监督在全校上下形成共识,形成风气,形成习惯。(纪委监察处、后勤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审计处)
14.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今年起逐步开展校内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处、组织部、纪委监察处)
六、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15.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纪委监察处)
16.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笔试、面试、录取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学术腐败、商业贿赂案件;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纪委监察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17.认真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三公”消费、小金库治理、乱收费乱办班等各种专项治理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各项巡视检查工作。(纪委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
七、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18.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纪检监察队伍。(纪委监察处)
19.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组织建设。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着力完善纪检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严格执行纪委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纪委监察处)
20.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破解难题。按上级纪委要求,选拔干部到上级纪委培训机构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纪委监察处)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 南 第 一 师 范 学 院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