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委书记 阳柏苏
(2011年4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并签订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院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院党委、院纪委进行了专题研究。等会儿小平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现在,我受院党委的委托,并代表院纪委,从三个方面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会议主要精神
(一)省纪委会议的主要精神
中共湖南省第九届纪委第八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于1月17日在省委礼堂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主持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表彰了2010年度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益阳市、省林业厅、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等先进单位作了经验发言。在长沙的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的主要领导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市州县、各高校、各企业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近千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报告,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全省各项工作中去,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在决策理念和决策机制上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和衡量决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要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不断改进党风政风,以“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深入一线、服务群众”为主题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的重要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省教育纪工委会议的主要精神
201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于2月22日在今朝宾馆召开。会议由省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李红主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李政科作重要讲话。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周德义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教育系统今年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线,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行风建设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三个重点。着力抓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的五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教育行风建设中的“三风建设”、“三公”消费治理,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单位),一要强化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二要加强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要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四要着力解决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要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二、2010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1、专题研究,整体部署
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其作为重要工作列入学院整体工作部署,学院党委全年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达5次之多。去年初,省纪委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院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精神,研究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去年5月18日召开了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委书记詹小平作了重要讲话,院长彭小奇主持会议,院纪委书记阳柏苏作了工作报告,学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齐抓共管,注重落实
(1)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了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院党委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会等,党委书记和院长都事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亲自撰稿作报告、讲廉政党课;上级机关的重要来文、来函,党委书记、院长都亲自阅批,督促落实。如我院一位引进的教授在原任高校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的案件,党委书记、院长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多次听取调查组汇报,进行指导与协调。
(2)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学院各部门齐抓共管。根据总体安排,学院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三重一大”及重要领域与关键环节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与,主动接受监督。为使决策更科学化,学院各系、部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并注重征求本部门教职工意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实行阳光决策。
3、坚持述廉,严格考核
学院制定了2010年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采取日常检查、部门(个人)自查、阶段考核、年终公开述廉、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奖惩和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进入部门和个人廉政档案。根据该办法,去年底对学院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年度考核,结果显示,我院各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民主测评结果都在良好及以上(注:院级领导的测评情况由省委组织部掌握)。经党委审定,党政办等6个部门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江正云等14位处级干部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二)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四位一体,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有力
1、加强教育,筑牢防线
(1)党委中心组坚持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去年认真学习了胡锦涛、贺国强等领导同志的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等文件。
(2)在干部教育培训中注重反腐倡廉教育,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分别上了廉政党课。
(3)坚持编印《纪检监察工作简讯》,宣传党纪政纪、典型案例、勤政廉政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等。
(4)坚持通过移动飞信平台每半个月向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布一条廉政警示信息,让警钟长鸣。
(5)坚持组织观看勤政廉政教育片和典型案例警示片,去年观看了电影《北极雪》、《廉政准则》专题辅导录像等,以英雄人物激励、以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与干部廉洁奉公。
(6)购买《廉政准则》及辅导读物、《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教育资料发至领导干部。
(7)针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
学院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2010年3月被省教育纪工委授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奖”。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出台了《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从制度上明确了“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议事规则、议定事项实施、责任追究等条款,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程序。
(2)修订了《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教育办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届中谈话及诫勉谈话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了对干部的教育与管理。
(3)完善了《党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坚持党委民主生活会交流廉洁从政情况。
(4)出台了其它各类管理制度几十个,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3、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根据省纪委在全省开展“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整体部署,学院开展了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五个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教育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去年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和新提拔的100余名科级及以上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和现实表现考察,严格按程序进行。
(3)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及项目合同签订、变更、验收程序,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全程参与,并在付款前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院领导才予以审批付款。2010年学院物资采购共88个项目约1200余万元,基建、维修、服务项目共66个约450余万元,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4)对招生工作进行了有力监督。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办公室,制定了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招生监察工作权限、责任追究规定等,保证了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公正公平地进行。如2010年我院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工作,从命题、制卷到分赴13个市州的监考、面试等环节,都派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
(5)参与教师、辅导员、临时工的引进、招聘的监督工作。去年共参与听试教课100多人次、辅导员招聘面试80多人次、临时工招聘面试20多人次。
学院对“三重一大”以及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2010年3月学院纪委、监察处被省教育纪工委授予“执法监察工作奖”。
4、严肃查处案件,保持治腐强劲势头
(1)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去年,共收到来信来访18件(次),都得到及时处理。其中学术腐败、劳动纠纷、公务用车各1件,办班及收费类7件,其它5件。
(2)认真查处有关案件。去年重点查处了某引进教授在原任高校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案件、原某临聘人员与我院劳动争议有关纠纷案等。
5、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院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院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廉政准则》全文,去年11月23日下午学院专门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大会,全院党员在观看《廉政准则》专题辅导录像的基础上,党委书记、院长分别讲了廉政党课,进行了《廉政准则》学习辅导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还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简报》、纪检监察网页、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廉政准则》。为检查学习的效果,去年11月,学院纪委对全体教职工党员进行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参加测试人员554人,95%以上的人员在90分以上。
二是严格检查考核。为有力推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学院将《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廉政准则》。
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越发浓厚,学校出现了许多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如今天将要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就是代表。同时,学院不断压缩“三公”消费,2010年公款出国(境)人次与2009年同比持平,领导公务用车开支同比下降4%多,公款接待占学校收入比重同比明显下降。另外,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我院领导干部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共上交无法拒收的购物卡11600元、现金8100元;
6、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我院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1)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纪委办、监察处坚持每周一为工作情况通报会,每周二为自学或集体学习时间。每月一次工作小结,每学期一次工作总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找出不足,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
(2)重视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培训、学习。去年12月,学院召开了院纪委委员、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参加的纪委扩大会议,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党委书记詹小平、院长彭小奇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纪委书记做了题为“纪检监察干部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讲座。去年还派出1位干部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同时,还组织到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省内高校的进行学习交流,汲取他们的成功经验。
(3)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把该项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履行好部门与个人工作职责结合起来。把握和实践“四个对”的要求,将“四个对”的要求体现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上。去年,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从来没有加班费,而同志们没有怨言。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总之,一年来,通过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基本形成和落实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得到有力执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离全院教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力度要加强,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要进一步推动,有些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执行需更加到位,有些部门和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还需不断完善和创新。
三、2011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
2011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大局,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作风建设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健全制度和执行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核心,以强化监督和制约为重点,以党务、校务、事务公开为突破口,整体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按上级要求,今年切实抓好“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制度、“小金库”治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重大项目报告等五项重点工作。努力抓好“三风”建设,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三公”消费专项治理,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以治理学术腐败为重点的师德师风建设;倡导“敬廉崇洁、诚信守法”的学风建设。同时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保证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散布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禁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决议,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强化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3、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安全使用等在我院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
1、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检查和考核。
2、学院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分管(或联系)院领导与党委书记、院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认真抓好本年度考核工作。
4、按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的集体和个人报告制度。
(三)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教育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以新修订颁布的《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行政监察法》为重点的条规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我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2、坚持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党支部)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制度(每学期至少一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和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制度。
3、坚持每半个月向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信息。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听取相关辅导报告。通过校园网、校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纪、政纪相关条例,宣传反腐倡廉先进事例及典型案例等。
4、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廉洁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针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分别开展以“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拟于本年度下学期开展一次党纪、政纪等廉洁文化知识竞赛活动。
(四)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配合上面部署,今年将开展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的“六治”活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现象。
2、积极开展以“深入教学第一线,服务师生员工”为主题的活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广大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
3、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专项治理,坚决治理奢侈浪费之风。
(五)加强对重要部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1、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的“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接受上级开展的专项督查。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3、根据中办发[2010]29号《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及省里部署,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部门(单位)事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党委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的制度,逐步实行部门(单位)正职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三项谈话”制度的规定,对已提任的领导干部分期进行届中谈话。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经常进行沟通性和调研性谈话,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
5、完善制度,进一步修订《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基建、修缮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物资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学院工程项目决策立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排查处理力度。
认真执行重大项目在正式实施15个工作日前向省教育纪工委报告的制度。
6、加强对项目变更、追加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查处任何乱收费和设立“小金库”行为。加强对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科研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7、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严格执行对入校后新生的资格审查,严防冒名顶替等案件发生。
8、推进学术风气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职称和项目评审工作的监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9、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行为,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作法,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六)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1、完善信访(办案)工作机制,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按规定标准文明办案,做到每一个信访件处理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今年查办案件的重点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学术腐败案件,以及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七)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学习教育活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去。二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完成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研工作,按上级要求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3、要统筹协调好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关系,科学把握职能定位。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监督的实质与重点,坚持建设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工作中做到既不缺位、不错位,又不越位。
4、紧紧围绕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在大局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当好党委参谋助力能力、为党委决策出谋划策能力以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协调能力。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重,群众呼声高、期望大,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把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得更好,给群众交出一份更为满意的答卷,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