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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5:33 点击数: 来源:


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建设清廉校园,现就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把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实际相结合,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我校清廉校园建设相结合,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严防节日腐败。

二、坚持以上率下,做到令行禁止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带动全校广大教职员工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省纪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带彩娱乐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  

举报邮箱:hnysjwb3@126.com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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