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二级党委、各部门(单位)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以“节点”为“考点”,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抓纪律抓作风政治责任,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指示要求落到实处。要做实、做深、做细疫情防控,确保两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要节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倡导安全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二、加强廉洁自律,坚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带彩娱乐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各二级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机关作风建设六条要求,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挺纪在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和核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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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