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 湘一师党字〔2012〕24号 )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现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2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一次、二次全会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任务,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总体方针,以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和落实年”活动为主题,以切实解决师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体目标,努力构建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学院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保障各项重大部署落实到位
1.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规政令畅通。
2.进一步加强对上级及学院党委和行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阳奉阴违的违规违纪行为。
3.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教师的廉洁意识
4.针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分别开展以“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学院教育工作的全过程。
5.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至少一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制度。
6.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采取发送廉政信息(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半月一次)、清风手机报(院领导及纪委委员)、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全院党员、干部)、邀请专家作反腐倡廉报告、反腐倡廉理论及条规学习培训(党政干部)、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纪检监察工作简讯、廉洁文化进校园主题活动等形式,宣传党纪、政纪相关条例,宣传反腐倡廉先进事迹及典型案例等。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和落实年”的安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今年要完成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公开招聘、招生录取、办班收费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8.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各项办事程序是否执行到位进行重点检查。
四、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9.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纳入检查和考核范围。
10.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要求,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分管(或)联系的院领导,分管或联系的院领导与院长、党委书记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书,并强化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11.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专项检查及年终副处以上干部考核工作。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岗位廉政承诺的实施意见》,将干部岗位廉政承诺工作落到实处。
12.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院党委集体、领导班子成员向省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各部门(单位)向学院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副科以上干部及辅导员按廉政承诺的要求报告践行承诺的情况。
五、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加大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
1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制度。
14.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1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三项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检监察信访监督等制度。
16.严格执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委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院纪委意见的制度。
1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整治学术腐败专项调研,探索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途径。
18.严格执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采购(招标)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项目决策立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19.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规范学院收费行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各部门(单位)乱办班、乱收费。坚决查处任何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20.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严禁任何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和公开。配合相关部门对入校后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严防冒名顶替等事件发生。
21.严格执行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全面落实校务公开、部门(单位)事务公开制度,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六、狠抓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清廉型”干部队伍
22.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23.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深入教学第一线,服务师生员工”为主题的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着力解决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
24.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提升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5.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治理。
26.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
27. 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建立学院中层干部正职向学院纪委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活动。
七、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8.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办案程序清晰,文书标准,案件处理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9.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学术腐败、商业贿赂案件,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30.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作用和治本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抓好反腐倡廉舆论信息的研判和处置。
八、不断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1.按照省纪委等六委厅即将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32.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队伍。
33.要统筹协调好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关系,科学把握职能定位。在各项工作中,要把握好监督的实质与重点,坚持建设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工作中做到既不缺位、不错位,又不越位。
34.紧紧围绕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破解难题。按上级纪委要求,选拔干部到上级纪委培训机构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35.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积极迎接上级纪委的年度考核检查,力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院健康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