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从严控制,能不举行的尽量不举行,尽量精简人员聚集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相关活动,要做好工作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要求,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强化“两节”期间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二、真心真意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落实好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扎实做好低保家庭、贫困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加大对困难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儿童、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统筹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等工作,把受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三、切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组织调度,做好节日期间粮油肉蛋菜果奶等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粮源组织调度,确保市场原粮供应充足,确保成品油不脱销断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加大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景区门票、停车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湖南卫视元宵喜乐会、湖南新春音乐会、湖南戏曲春晚等品牌活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三下乡”、“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乡村‘春晚’”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决胜全面小康”“中国画双年展”等主题书法美术摄影展、“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音乐会”、话剧连台戏《雷雨》等“雅韵三湘”高雅艺术普及展演和湘剧《拜月记》等传统戏剧演出,营造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引导推进文明旅游。
五、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适当增配自动检票机、安检仪,设置急客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进站安检效率。完善健康码、电子客票等使用,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工作,保障运输通道便捷高效通行。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疏散滞留旅客。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六、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织牢织密安全防护网。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突出抓好灾害隐患点全面排查和高危行业领域风险管控,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违规燃放等行为,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四关闭一到位”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建筑施工、工贸、民爆、城市燃气等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和城中村、门店房、“多合一”、集贸市场、出租屋、客运车站码头等高危场所火灾防控,严防烤火取暖引发的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针对冬季疫情防控物资产销趋旺尤其是外贸出口订单激增,督促涉疫生产企业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和违规储存引发事故。加强旅游景区和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严格跨年夜、焰火晚会、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森林火险的监测预警,强化对烟花爆竹、祭祀等引发的野外火源的管控,落实相关预警响应措施,科学安全高效做好相关应对处置工作。
七、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稳控措施和多元化解机制,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以及各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将矛盾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深入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个人极端暴力、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强化重点目标、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既要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也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秩序。
八、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两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等不良风俗,摒弃婚丧嫁娶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引导餐饮消费者适量点餐、使用公勺公筷、实行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积极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用气。加强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长江禁捕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有关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九、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遵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及时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对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坚决纠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加大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一线同志的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老党员、老干部、退役军人、烈军属等活动,使党员、干部等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既要在岗在位又要查铺查哨,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领导干部要亲自协调、靠前指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执勤备战,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医院、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