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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5:33 点击数: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湖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三湘风纪网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5起典型问题是:

  1.湖南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伟宜长期占用管理酒店客房、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8年,王伟宜利用担任天下洞庭粮油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占用其控股子公司天下洞庭酒店客房,供个人免费使用101天,未支付房费4.56万元;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先后8次违规公款宴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超标准接待费共计3.31万元。王伟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超标准接待费用已退缴,房费已支付。

  2.省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原调研员、装备科科长韦立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企业人员安排旅游活动等问题。2010年至2018年9月,韦立初先后多次收受参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采购项目的企业人员所送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9.32万元。2015年7月底,接受参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采购项目的企业人员安排赴内蒙古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企业人员支付。韦立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调研员重新确定其退休待遇,违纪资金已退缴。

  3.会同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唐鉴平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0月,唐鉴平以工作调研为名,携妻子舒某等人到福建厦门、泉州等地旅游,并在单位报销差旅费2440元。2019年8月,唐鉴平以招商考察为名赴安徽、江苏等地游玩,并在单位报销差旅费共计2223元。唐鉴平因担心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被发现,伙同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唐鉴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资金已退缴。

  4.江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弄虚作假滥发下乡伙食补助问题。2020年4月,该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在无实际下乡审批依据的情况下集中分月虚造补填下乡审批单、下乡统计表等手续,按班子成员每月700元、股室负责人每月600元、工作人员每月500元三个档次发放2019年度下乡伙食补助。局党组书记汤海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长蒋彪、副局长陈军受到诫勉处理;其他相关违纪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退缴。

  5.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杰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杰、正科级干部李光伶、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罗利桃、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芳、鲤鱼塘法庭庭长李晓良5人在青海省德令哈市出差期间,绕道到茶卡盐湖、祁连县、青海湖等地旅游4天,之后通过增加差旅天数多报销差旅费用共计1.02万元。刘杰、李光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晓良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罗利桃、刘芳受到诫勉处理,违纪资金已退缴。

  通报指出,上述5起问题,既有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公务接待等老问题,又有变相公款旅游、弄虚作假发放津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进一步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环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靶子”、查清“病灶”,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推动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贯通纠治“四风”的合力,为推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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