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节日氛围,在集中整治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本领域、本部门教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可能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二、增强底线意识,强化源头纠治。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深化“以学谋私”问题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和“未巡先改”的工作要求。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自觉性,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带头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二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三是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
四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五是严禁巧立名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六是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活动;
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八是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九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一桌餐”场所;
十是严禁发生餐饮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严格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明察暗访,畅通监督渠道,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
举报邮箱:hnysjwb3@126.com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