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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齐的短板,认真抓好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冬春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深入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落实好各项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各地要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扎实做好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去产能困难职工等帮扶救助工作,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加快受灾地区倒损房屋重建进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春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大对困难老年人和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开心回家过年。
二、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便利。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任务,增加运力供给,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确保群众走得了、走得好。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优先保障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群体购票,精准打击线上线下倒票等违法行为。强化运输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运营状态的安全检查,紧盯“两客一危”车辆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交通拥堵。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依法严惩“机闹”“车闹”“霸座”等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运营、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三、切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发挥市场机制调节和行政监管手段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以及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化,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尤其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节日市场经营行为、节日热销产品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加强对医疗、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等的监管,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各环节价格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规范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集中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优秀文艺作品。丰富节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迎春、艺术为民”、“新春走基层”、“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欢乐潇湘”、“雅韵三湘”等主题文化惠民活动,推广具有湖湘特色的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组织文化文艺小分队赴贫困地区开展文化活动,举办非遗、民俗等传统文化节目展演。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丰富旅游产品,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倡导文明旅游,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体验,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
五、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气热、车船港站、城市公交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抓好学校医院、商场影院和大型公共建筑综合体等公用设施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全面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集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等高危险场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执勤备战,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监控,加强巡护排查,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等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因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劳资纠纷、讨薪讨债、医疗纠纷、房地产、投资融资、转业安置、校园管理等引发的矛盾,严密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严密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整治农村治安混乱问题,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始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大型集会、游园活动、公众聚集场所治安管控,深入排查涉恐安全隐患,严防暴恐案事件。
七、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民群众崇俭戒奢、摈弃陋习,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提倡绿色环保,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各项措施,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对因公殉职或不幸去世的优秀基层干部家属重点走访慰问。做好党内激励关爱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活动。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转作风、纠“四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收送礼金、消费卡,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滥发津补贴资金等。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紧盯节日期间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事项等,大幅度减少会议、台账、报表、材料等。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完善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医院、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保证服务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