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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0:15 点击数: 来源:

关于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杜绝节日腐败,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现就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

二、严禁借节假日之机用各种形式和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节日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吃喝、旅游、休闲等活动;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

七、严禁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八、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色情、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不准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任何活动;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全校各二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的主体责任,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纠“四风”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做到早部署、早提醒,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在节日期间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的,一经发现,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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