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四风”,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学校“十四五”开局之年,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师生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校内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把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与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全面发展相结合,强化落实举措,确保工作实效。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带彩娱乐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紧盯“四风”问题,加强监督。学校将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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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