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我院《2010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
(湘一师党字〔2010〕17号)
各党总支部、各党支部: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现将我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 南 第 一 师 范 学 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10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学院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完善我院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我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学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1、党委中心组、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学习上级反腐倡廉会议和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增强我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2、完善并落实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总支(党支部)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制度(每学期至少一次);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洁党课和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制度(党委书记、院长分别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洁党课,纪委书记给党员、干部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3、利用移动飞信平台每半个月向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信息;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廉政准则》辅导讲座光盘(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纪检监察工作简讯、廉政手册等形式,宣传党纪、政纪相关条例,宣传反腐倡廉先进事例及典型案例;邀请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讲座;本年度下学期开展一次学习党纪、政纪和廉洁知识竞赛活动。
4、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和党纪政纪条规考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力和政治鉴别力;对拟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经常进行沟通性和调研性谈话,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
5、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进校园的工作意见》,制定《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廉洁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针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大学生中分别开展以“廉政勤政和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廉洁文化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二、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纳入检查和考核范围。
2、根据党委成员的分工,重新调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要求,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分管(或联系)院领导与党委书记、院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评分办法和考核程序;抓好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加强对重要部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加大源头治理腐败的力度
1、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即,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或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制度。
2、制定并落实督察督办制度,严格督察督办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党委、行政决定、决议情况,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部门(单位)事务公开制度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4、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委讨论任用干部前书面征求学院纪委意见的制度;逐步推行对部门(单位)正职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厅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坚决制止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行为,纠正少数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进一步完善学院《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变更及验收实施细则》,加强对基建(维修)工程、大宗物资(仪器设备、教材图书)采购的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管理和监督;根据教育部和省纪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意见,认真对学院工程项目决策立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确保我院基本建设高效、安全、廉洁。
6、加强对财务管理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项目变更、追加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切实规范学院收费行为,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收取,坚决查处任何乱收费和设立“小金库”行为;加强对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科研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奖、助学金及中师阶段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严禁任何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配合相关部门对入校后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严防冒名顶替等案件发生。
8、加强对学科带头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完善科研学术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提高全院教职工尤其是教学科研人员遵守学术道德的自觉性,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9、加强对各类办班、培训、水平考试、资格考试与鉴定等办学行为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尽力维护学院和师生的利益。
10、根据省纪委在全省开展“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整体部署,在迎接全省统一开展的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制止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五个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还要作好迎接规范高考招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规范教育收费、办学行为、发行行为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四、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完善信访(办案)工作机制,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加强与政法、审计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办案效果;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做到办案程序清晰、文书标准、协调顺畅,使每一个信访件都处理得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正确把握政策,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和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同时,要将反腐关口前移,积极预防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
3、今年重点查处的八类案件为:(1)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2)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3)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学等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4)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违法敛财案件;(5)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6)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7)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案件;(8)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
五、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1、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和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教育活动,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三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破解难题,并及时向党委、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