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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00:00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督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

( 湘一师党字〔201129号 )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学院《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入督查整改阶段,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湘纪发〔2011〕29号)和我院《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湘一师党字〔201124)文件精神,院纪委近期将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0月26日之前。抽检部门(单位)的具体检查时间届时分别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1.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组织领导情况。

2.组织《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情况。

3.副处级以上(含)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政准则》的情况,如是否违规收受礼金,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等。

4.对副处级以上(含)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纪委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三个阶段工作任务的情况。

以上检查内容明细详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由院纪委委员牵头,纪委办干部、部分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与,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2)。检查方式为:

(一)听取情况汇报。召开情况汇报会,由被检查部门(单位)向检查组汇报《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内容应全面涵盖所有被检查内容。

(二)查阅资料。检查组查阅被检查部门(单位)相关工作资料和档案材料,被检查部门(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抽查部门(单位)

按照省纪委文件“检查面不得低于所辖部门和单位总数的30%”的要求,确定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体育系、图书馆、继续教育部、二附小为此次被检查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1.上述被检查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检查组的具体要求做好检查的组织工作,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

2.被检查部门(单位)的情况汇报会,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参会人员为副科级以上(含)干部、教研室主任。

3.各检查组应按照程序认真仔细进行检查,全面深入地了解被检查部门(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要遵守工作纪律,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顺利完成检查工作。各检查组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被检查部门(单位)的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学院纪委办(书面报告需组长签名)。

4.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需整改的被检查部门(单位),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1月10日前向学院纪委办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5.全院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湘一师党字〔201124文件精神,对照本文件附件1《检查内容明细表》中“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所列条目(被抽查部门还含此次检查整改情况),对此次开展的《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0月28日前向学院纪委办报送本部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需盖公章)。

附件:1.检查内容明细表

2.检查分组安排表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检查内容明细表

一、《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1.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领导认真抓落实的情况。

2.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总支(支部)、部门(单位)抓好《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工作的情况。

3.党总支(支部)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的情况。

4.党总支(支部)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及时提醒、发现与纠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情况。

5副处级以上(含)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政准则》的情况,如是否违规收受礼金,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等。

6副处级以上(含)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安排本部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

2.按照湘一师党字〔201124号文件所列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并上交书面报告的情况。

3.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召开党总支(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4.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纠正处理的情况。

附件2 检查分组安排表

抽查部门(单位)

李彦希

莫崇芬(兼联络)、谭顺来

人事处、继续教育部、体育系

江正云

陈月林(兼联络)、王建平

招生就业处、经济管理系

陈盛玲

陈志武、谭玉兰(兼联络)

财务处、外语系

林光明

李锦茴任晓晴(兼联络)

资产管理处、图书馆

雷庆娥

向前、蒋莉(兼联络)

后勤处、二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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