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各直属党支部:
各 部 门、各 附 属 单 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我校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理论与法律条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廉的校园氛围,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反腐倡廉知识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彭小奇 金潇明
副组长:阳柏苏 刘鸿翔 刘志敏 李克勤 刘 宇 杨兰英 童小娇
成 员:学校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莫崇芬任主任。
二、参与对象
全校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实职干部,专职辅导员。
三、参赛时间
6月底7月初。
四、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内容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纪委向十八大作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湖南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九项规定》等。学习内容发布在学校纪委监察处子网页的廉洁教育、下载中心等栏目。
五、竞赛形式
本次知识竞赛采取“统一出题、开卷作答、集中阅卷、评比表彰”的方式进行。
六、竞赛试题题型
试卷分15道填空题、5道单项题、5道多选题、3道简答题、1道论述题。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10%的比例设立个人优胜奖,每人奖励100元。校纪委委员参与答题和评卷,但不参与评奖。
八、有关要求
1.认真宣传发动。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宣传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的意义,将本次活动作为部门(单位)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 做好答题组织工作。试卷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统一印制发至各部门(单位),由各部门(单位)及时分发到参赛人员手中。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和答题。试卷必须由参与者本人亲笔答题,如发现由他人代答,试卷将作零分处理,并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参赛组织与获奖情况将列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3.做好试卷收集工作。各部门(单位)收集汇总答卷后在7月5日前上交学校纪委监察处。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 南 第 一 师 范 学 院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