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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巡视组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反馈巡视工作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00:00 点击数: 来源:

省属高校巡视组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反馈巡视工作情况

  623日上午,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反馈了巡视工作情况。巡视组首先向学校党委书记反馈情况,随后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反馈巡视工作情况。省属高校巡视组负责人、湖南科技大学原正校级督导员宋元林,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黄扬清,省属高校巡视联络办副主任、省教育厅监察室副主任周文燕,巡视组组员、长沙理工大学正校级督导员柳见成,省属高校巡视组联络员吴敬东,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校长肖湘愚主持。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联络组的安排,省属高校巡视第二组于20153月至5月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广泛听取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师生调研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528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巡视情况,形成了巡视反馈意见,并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意见反馈。
  宋元林代表巡视组简要介绍了巡视组在学校开展巡视工作的情况,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学校车改补助额度过高,有的领导违规使用校领导专项基金,有的基建工程违规现象严重,部分物资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资产与财务管理不严。三是选人用人方面,个别干部任用有违公开、公平原则,个别干部任用未执行回避制度,个别关键岗位长期未轮岗。
  宋元林代表巡视组对学校党委提出了五点建议和意见:一是要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二是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行为;四是要规范管理和使用附属小学捐资助学款;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黄扬清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他强调,学校党委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结果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原则意见在学校网站、校报等相关媒体进行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通过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分别报送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联络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彭小奇书记代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签收了《反馈意见》,并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学校一是将高度重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成立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三是将坚决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省属高校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落到实处,整改到位,并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学校党委行政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统战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后勤处、基建处主要责任人列席了会议。
  当天下午,学校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工作,提出了整改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并已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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